教学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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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强化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学校将组织安排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督导组听课任务分配

(院)部名称

督导员

督导员

土木工程学院

李桐栋

郝海森

交通工程学院

翟国静

薛峰峰

水利工程学院

单长河

及凤云

电气工程学院

路文梅

王运娣

自动化与通信工程学院

唐勇

昝德才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崔炳德

王志勇

经济管理学院

芮红

高小姣

基础部

王洪林

王庆河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胡文丽

单敏飞

体育教学部

王庆河

张国平

注:王运娣老师主要负责督导自动化与通信工程学院和电气工程学院的实验课程。

二、学校督导员的工作要求

1.教学督导应以“以督促导、以导带督、督导结合,重在指导”为宗旨,贯彻“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督导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督导员听课不需要提前通知教师。听课前,提前到教室,与主讲教师打招呼;听课中,遵守课堂纪律,不能中途离开,接打电话;听课后,及时与主讲教师沟通反馈,并填写质量测评表和听课记录表,其中听课记录表要求被听教师签字。

3.按照教师守则,督导员可检查教师的教学资料、授课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在听课测评表中填写意见和建议时,适当多提一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督导员在听课过程中,如发现教师擅自调停课,课堂教学秩序较差,有些问题不便于与教师直接沟通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院(部)沟通反馈。

5.本学期听课范围以本科课堂或实验为主。

6.学期末,督导员需将督导听课材料、总结交给学校督导组组长,组长汇总后形成本学期的督导工作总结。

三、院(部)督导工作要求

1.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督导组的工作。

2.院(部)督导组的督导范围:本教学单位教师及聘任的双肩挑教师授课情况。

3.学期末,各院(部)将听课测评表、汇总表及纸质版总结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检查后,将总结、汇总表留下存档,将听课测评表返还给各院(部)存档。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