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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开展

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学校拟于8月28日—9月1日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到课、上课、下课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师是否携带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学生点名册等授课资料上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态度、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教学效果如何等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问题;学生携带教材及记录笔记情况;学生听课状态(专注程度、参与度、抬头率等)、课堂纪律看手机、打瞌睡等课堂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实行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在自查的同时,做好备查准备。校级教学督导高教研究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了解和掌握期初全校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检查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时间安排

1.8月28日—9月1日,校领导带队到教学楼(实验楼)进行教学检查;同时,校、系(部、院)检查组开展检查。

2.系(部、院)将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收齐归档、自行留存95日前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高教研究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纸质盖章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科(图书馆0929室

联系人:杨海娇;电话:7587039。  

四、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内容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学检查组,落实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系(部、院)教学督导组要指导、参与期初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2.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学单位要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做好总结(总体情况、问题、改进措施),总结应有数据及支撑材料。

3.学校检查组发现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后,将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发生严重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2023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教师授课情况

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是否携带规范的授课资料上课;是否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表安排教学;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学生学习情况

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携带教材及记录笔记情况;上课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教学

设施

教室、桌椅、黑板、灯光、多媒体设施是否完好;教学场所卫生是否整洁教学设备、供电、教具的配套到位情况

 

其他

以上之外其他情况

 

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