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16:47:45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6〕39号)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推荐、评定工作。
一、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指标总数
经核实,本学年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校内教师(含兼课教师)共计484人,按照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不超过考核人数15%的比例要求,学校推荐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指标为72人。
二、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情况
序号 | 院部 | 任课教师数 | 指标数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49 | 8 |
2 | 基础部 | 52 | 9 |
3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45 | 7 |
4 | 交通工程学院 | 36 | 6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50 | 8 |
6 | 水利工程学院 | 51 | 8 |
7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25 | 4 |
8 | 体育教学部 | 19 | 3 |
9 | 土木工程学院 | 76 | 12 |
10 | 自动化与通信工程学院 | 42 | 7 |
总计 | 445 | 72 |
三、考核程序
1. 各院(部)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和考核标准,汇总计算参评教师的学生评教、院部督导、教研室互评以及教育教学质量改革成绩,计算本学年总分,填写《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
2. 各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对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推荐名单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和公示截图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7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科孙超,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bsdzljk@163.com。
3.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复审各院(部)上报的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随机抽查教案等教学资料。
4.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推荐名单,并将最终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印发正式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