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冀学位〔2021〕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安排,我院2020年、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将于2021年10月-11月接受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为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评专业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要求
1
组织召开本学期拟评审专业迎评工作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
监控中心
9.10前
2
组织本系部人员学习《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冀学位〔2021〕1号)及相关解读材料。
各教学单位
3
以系为单位,制定拟评审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迎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日程,落实人员、责任,并将方案报送监控中心。
相关教学系
9.15前
4
加强教风建设,落实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教学管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教务处、监控中心、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
5
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的制度文件,提高课程育人成效。
6
加强专业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利用率;做好实验室环境美化工作。
教务处、相关教学系
专家进校前持续
7
加强专业相关教研室建设,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及教学团队建设。
8
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督导检查;组织人员对拟评审专业集中听课。
教务处、监控中心、教学单位
9
组织专业迎评工作协调会、推进会等。
专家进校前适时
二、迎评工作进程安排
10
统计拟评审专业主要办学条件数据,并报监控中心。
9.20前
11
组织专业建设方案论证工作,按照论证意见完善方案并完成修改稿。
12
完成专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并组织系内研讨、审核。
9.30前
13
基本完成专业评审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审核等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监控中心。
14
组织人员对专业评审支撑材料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及建议。
10.10前
15
完成专业汇报PPT及文稿初稿,经系内研讨、审核后报送至监控中心。
16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2020年新增本科专业2020-2021学年已开课程试卷、过程考核材料、实验报告、课程大纲、教师授课材料进行自查与整改;对2020年、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本学期拟开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授课材料进行检查与整改;并提交自查与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教学单位
10.20前
17
组织人员对2020年、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教师业务档案进行自查,并及时补充完善。
18
完成评审专业建设方案、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各系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等申报材料定稿工作,并提交监控中心。
10.15前
19
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专业申报工作。
20
向河北省学位办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
监控中心、相关教学系
10.25前
21
制定并着手组织落实本学期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迎评工作方案。
学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22
组织召开学校迎评工作布置会。
10.31前
(暂定)
23
组织专业汇报材料审稿会、定稿会。
24
组织人员检查专业实验室。
教务处、监控中心
25
组织人员对专业评审支撑材料进行自查、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
相关教学系、监控中心
26
做好专家进校考察各环节模拟演练及准备工作。
11.10前
27
接受河北省学位委员会专家组进校考察、评审。
11月中旬
(待定)
28
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制定并落实整改工作方案。
11月中下旬(待定)
二、工作要求
请参评专业所在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评审文件,对照《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迎评准备工作,真正把“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原则落到实处。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