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冀学位〔201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勘察技术与工程、财务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数字媒体技术等5个专业主要评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评建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要求
1
组织召开本学期拟评审专业评建工作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
监控中心
9.10前
2
修订、编发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材料汇编及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知识问答。
3
组织人员学习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学士学位授权及授予工作的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
各教学单位
9.15前
4
制定本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日程,落实人员、责任。
相关系
5
加强教风建设,落实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教学管理;加强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教务处、监控中心、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
6
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的制度文件,提高课程育人成效。
7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把质量关,规范过程性资料;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监控、督导。
相关系、教务处、监控中心
8
加强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利用率;适当开设综合性、设计性试验,酌情开放实验室。
相关教学单位
9
加强对承担拟评审专业课程教师课堂教学督导检查,督促其改进提高。
监控中心、各教学单位
10
适时组织专业评建工作协调会、推进会、反馈会。
11
深入拟评审专业开展调研,了解工作进展、困难及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9.10-10.10
12
总结2018年以来拟评审专业建设情况,统计专业主要办学条件数据,分析专业建设成效,查找差距与不足。
13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拟评审专业相关课程试卷、过程考核材料、课程设计、实习报告(实验报告),教师业务档案、教师授课材料分别进行自查与整改;确保制度执行严谨,格式规范统一,并提交自查与整改工作报告。
9.15-10.15
14
根据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对照近三学年教学手册中2018级拟评审专业课程开出情况,检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同时审核专业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卷等教学运行环节材料,确保其一致性;对审核情况形成总结性材料并报监控中心。
15
根据自查及审核(前两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10.15至学期末
16
完成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初稿。
10.15前
17
完成专业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初稿。
10.31前
18
基本完成近三学年(或自然年)评审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内部审核工作,并提交材料整理情况统计表。
19
完成本单位内部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审核、修改完善工作,并报送到监控中心。
11.20前
20
根据平台数据,完成专业年度教学质量报告修改稿。
21
完成近三学年(或自然年)评审材料修改、补充、完善工作。
22
组织人员对拟评审专业课程试卷、过程考核材料、课程设计、实习报告(实验报告),教师业务档案、教师授课材料等进行专项教学检查,及时汇总分析检查结果,反馈意见及建议。
监控中心、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
11.1-11.30
23
根据专项教学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交至监控中心。
检查反馈后至12.31
24
组织人员自查、检查拟评审专业实验室。
11.30前
25
在专业自查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深入拟评审专业检查评审支撑材料,指导评建工作。
监控中心、
教务处
26
根据专家意见,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补充、完善评审支撑材料;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交至监控中心。
27
初步完成专业汇报材料及ppt制作,并报监控中心。
12.20前
28
组织专家审核自评报告、简况表,并反馈修改意见;各专业及时完成材料修改工作。
12.31前
29
开展校内模拟评估,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2022.1.5前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评建工作进程表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专业自查、自评、自建与整改工作,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力争2022年各专业顺利通过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