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听课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质量监控 >> 干部听课 >> 正文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校将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方式和范围

1.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课程方面以本科班级课程为主。

2.校级领导听课范围以校领导所联系学院的课程为主,教学单位领导听课范围是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单位教师承担的本单位学生的课程,其他职能部门领导不限定听课范围。

3.听课领导可在教学手册或教务系统中查阅课表。

二、听课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时,要关注教师授课状态、学生听课状态及学生到课等情况;课间应与任课教师沟通,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评价与建议不能为空,建议和意见要有针对性。

2.领导干部要重点了解教风、学风情况,同时关注与本部门工作领域相关的问题,切实做好教学及教学服务保障工作。

3.领导干部本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4.学院(教学部)领导听课结束后将《听课记录表》交本单位教学秘书管理;校级领导、其他职能部门领导听课结束后将《听课记录表》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弘文守正楼1311室)。

5.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对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院部和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试行).docx

附件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听课记录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