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冀教防领办[2021]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结合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在线教学实施方案,现将在线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分层分类开展在线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落实落细在线教学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加强校院两级在线教学督导工作,保障教学组织有秩序,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二、工作原则
1.分层分类,加强引导。针对两个阶段、各个年级、不同类型课程要求和教学环节,明确质量监控与督导重点,强化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管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2.创新方式,精准监控。根据在线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内容和方式,针对在线教学开展精准监控与督导,保障在线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3.分级督导,确保质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和各教学单位切实做好在线教学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校院两级督导机制,确保在线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3月1日至学生返校前工作重点
1.教师在线教学实施情况:包括在线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
2.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课堂出勤、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线上环节进展情况。
(二)学生返校后至学期末工作重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学校关于学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方式。
1.针对线下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开展常规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
2.针对未返校学生,学校继续实施在线教学,开课前审核适合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教学的课程计划和课程资源准备情况,开课后按照既定方案继续开展在线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
四、工作分工
1.学校质量监控与督导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深入在线教学平台巡课,督查课程教学情况;学校教学督导组实施在线教学督导;学生信息员收集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2.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与督导
院部教学督导组深入在线教学平台听课,对本院部教师(课程)实施在线教学督导。
各院部负责审核各专业在线教学计划,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在线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在线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
教研室负责组织审核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课件、参考资料、线上作业、辅导答疑安排等,组织在线教学研讨活动,及时针对在线教学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做好在线教学工作。
五、几点要求
1.学校教学督导组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的统筹安排开展在线教学期间督导工作。对于在腾讯会议平台等其他平台进行在线教学的课程,督导组成员经与任课教师联系加入课程群后对课程在线教学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2.各院部要履行教学质量监管责任,积极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组作用,根据本单位开课实际情况,做好线上课程巡查和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并将运行情况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时开展在线教学效果分析。通过师生问卷调查、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反馈等途径,对在线教学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为学校在线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