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第一批本科专业(课程)
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系、基础部:
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试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第一批本科专业(课程)建设评估校内考察评审方案》,学校自2022年10月26日起,组织开展第一批本科专业(课程)建设校内评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专家组成员
组 长:王克丽
成 员:翟国静 马彦芬 徐 艳
二、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时间
参评单位
(含专业及课程)
地点
1
10月26日(星期三)14:00—17:30
水利工程系
系部
资料室
2
10月27日(星期四)14:00—17:30
电气自动化系
3
10月28日(星期五)14:00—17:30
计算机系
4
10月31日(星期一)14:00—17:30
土木工程系
5
11月1日 (星期二)14:00—17:30
经济贸易系
6
11月2日 (星期三)14:00—17:30
电力工程系
7
11月3日 (星期四)14:00—17:30
交通工程系
8
11月4日 (星期五)14:00—17:30
机械工程系
9
11月7日 (星期一)14:00—16:00
基础部
三、评审工作流程
1.专家组简要介绍专业(课程)评审工作的目的、内容及要求;
2.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做评估专业建设汇报(30分钟);
3.课程负责人做I类评估课程建设汇报(10分钟);
4.I类评估课程一名教师说课(10分钟);
(以课程为单元做汇报及说课)
5.全部汇报(含说课)结束后,专家组针对评估专业及课程进行提问、质疑,同时查阅支撑材料。
6.专家组召开闭门会议,研究讨论针对专业及课程的评审意见。
7.专家组现场反馈专业及课程评审意见。
8.参评单位负责人发言。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评审流程,提前做好汇报、说课、调阅资料等准备及预演工作。
2.评审当天,如无特殊情况(含上课),除汇报人外,系(部)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必须参加。同时,安排人员做好工作记录、答疑、调阅材料、照片拍摄等工作,并于评审结束后两天内提交新闻稿至评建工作办公室邮箱(hbsdhgpg@163.com)。
五、其他
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将及时调整当天参评单位的评审时间安排。
专业(课程)评估联系人:主雪梅,李阳;电话:7587034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