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促进系、专业进一步落实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加强师资队伍及教学条件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育人质量,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院字〔2022〕22号)要求,学校启动第一轮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院字〔2022〕22号),可在学校OA系统下载。
二、评估对象
2022年有3届毕业生的全部5个本科专业以及有2届毕业生的部分本科专业,详见附件。
三、评估工作安排及内容
(一)专业自评(2022年6月—8月)
1.专业所在系负责组织自评,参评专业对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逐条检查,依据数据和事例,按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同时形成支撑自评报告数据事例的《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
2.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及《专业自评报告》为主要依据,组织与整理支撑材料,并做好接受专家实地调阅材料准备。以《专业自评报告》为基础,制作专业建设汇报PPT,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二)专家考察评审(2022年9月—10月)
1.学校根据参评专业情况,选聘校内外专家,并将《专业自评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分发至评审专家。
2.专家组进校实地(或线上线下结合)考察评审,主要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听课、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个别访谈等。针对实地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参评专业充分沟通后,专家组按二级指标给出评估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持续改进(2022年10月—2024年10月)
教学系根据专家组意见,撰写《专业整改方案》,经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教学系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2年后向学校提交《专业建设改进中期报告》。
评估结论暂时只作为专业建设的引导;教学系可将其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相关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1.专业建设评估是学校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迎评促建的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牢,力求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早作安排,精心准备,明确工作安排、人员分工和任务目标,落实落细各项评估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整理,各类资料必须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可靠、有据可查,保证评估质量。
3.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机会,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努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4.以评估为契机,认真研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立足岗位,研究思考,共同促进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5.各系于8月30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纸质版(系主任审核签字)交至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图书馆楼0929室),电子版报至信箱hbsdzljk@163.com。
联系人:李俊霞(15832192279),李阳(15633173358)
附件: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第一轮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第一轮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序号
系别
专业名称
1
水利工程系
水利水电工程
2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3
电力工程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交通工程系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5
电气自动化系
自动化
6
计算机系
软件工程
7
经济贸易系
国际商务
8
机械工程系
机械电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