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
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促进系、专业进一步落实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加强师资队伍及教学条件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育人质量,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院字〔2022〕22号)要求,学校启动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修订)》。
二、评估对象
测绘工程等6个已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详见附件。
三、评估工作安排及内容
(一)专业自评(2023年2月—3月中旬)
1.专业所在系负责组织自评,参评专业对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逐条检查,依据数据和事例,按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同时形成支撑自评报告数据事例的《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
2.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及《专业自评报告》为主要依据,组织与整理支撑材料,并做好接受专家实地调阅材料准备。以《专业自评报告》为基础,制作专业建设汇报PPT,突出成绩、亮点,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专家考察评审(2023年3月下旬—4月)
1.学校根据参评专业情况,选聘校内外专家,并将《专业自评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分发至评审专家。
2.专家组进校实地(或线上线下结合)考察评审,主要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听课、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个别访谈等。针对实地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参评专业充分沟通后,专家组按二级指标给出评估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持续改进(2023年5月—2024年6月)
教学系根据专家组意见,撰写《专业整改方案》,经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至高教研究中心备案。教学系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1年后向学校提交《专业建设评估整改报告》。
评估结论暂时只作为专业建设的引导;教学系可将其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相关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1.专业建设评估是学校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迎评促建的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牢,力求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早作安排,精心准备,明确工作安排、人员分工和任务目标,落实落细各项评估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整理,各类资料必须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可靠、有据可查,保证评估质量。
3.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问题,进一步明晰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努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4.以评估为契机,认真研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立足岗位,研究思考,共同促进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5.各系于3月10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纸质版(系主任审核签字)交至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图书馆楼0929室),电子版报至信箱hbsdzljk@163.com。联系人:李阳(15633173358)
附件: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序号
系别
专业名称
1
水利工程系
测绘工程
2
土木工程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3
电力工程系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4
交通工程系
勘查技术与工程
5
计算机系
数字媒体技术
6
经济贸易系
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