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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开展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

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促进系、专业进一步落实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加强师资队伍及教学条件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育人质量,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院字〔2022〕22号)要求,学校启动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修订)》。

二、评估对象

测绘工程等6个已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详见附件。

三、评估工作安排及内容

(一)专业自评(20232月—3中旬

1.专业所在系负责组织自评,参评专业对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逐条检查,依据数据和事例,按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同时形成支撑自评报告数据事例的《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

2.以《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及《专业自评报告》为主要依据,组织与整理支撑材料,并做好接受专家实地调阅材料准备。以《专业自评报告》为基础,制作专业建设汇报PPT,突出成绩、亮点,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专家考察评审(20233下旬4月)

1.学校根据参评专业情况,选聘校内外专家,并将《专业自评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分发至评审专家。

2.专家组进校实地(或线上线下结合)考察评审,主要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听课、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个别访谈等。针对实地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参评专业充分沟通后,专家组按二级指标给出评估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持续改进(20235月—20246月)

教学系根据专家组意见,撰写《专业整改方案》,经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至高教研究中心备案。教学系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1年后向学校提交《专业建设评估整改报告》。

评估结论暂时只作为专业建设的引导;教学系可将其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相关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1.专业建设评估是学校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迎评促建的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牢,力求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早作安排,精心准备,明确工作安排、人员分工和任务目标,落实落细各项评估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整理,各类资料必须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可靠、有据可查,保证评估质量。

3.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问题,进一步明晰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努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4.以评估为契机,认真研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立足岗位,研究思考,共同促进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5.各系于3月10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纸质版(系主任审核签字)交至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图书馆楼0929室),电子版报至信箱hbsdzljk@163.com联系人:李阳(15633173358

    附件:第二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轮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名单

序号

系别

专业名称

1

水利工程系

测绘工程

2

土木工程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3

电力工程系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4

交通工程系

勘查技术与工程

5

计算机系

数字媒体技术

6

经济贸易系

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