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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调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

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在总结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8个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基础上,会同校内外评审专家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进行认真研究,现对此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方案(《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修订)》),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请相关教学单位积极做好专业自评及迎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1.关于调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的说明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修订)(见电子版)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

关于调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的说明

一、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

5.1规章制度

5.1.1评估标准调整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校、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5.1.2评估标准调整为:结合专业及教研室工作,执行校、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创新或具体实施细则。

5.2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5.2.1评估标准调整为:理论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严格落实学校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效果好。

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一)撰写要求

1.撰写理念

第二条调整为:一级指标不能少,二级指标不能丢,评估标准必要时可适当综合。

2.具体要求

第一条调整为:以评估标准为基本点进行撰写,逐条、逐项对照自评,不可丢项。

第五条调整为:文稿通顺,层次清楚,逻辑性好,篇幅适度(正文2万字左右)。用词准确,没有错别字。

(二)《专业自评报告》建议框架

1.专业概况要求调整为:专业概况不设目录编号,字数1000字左右。其他未变化。

2.从“一、培养方案”到“七、显性建设成效”,明确了各部分必须包括的内容、具体的撰写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3.其中隐含了自评报告正文的字体、字号、行间距等格式要求。

(三)专业建设评估自评结论表

对于专业建设评估自评结论表做出了版式上的调整。

(四)附录

明确了自评报告附录中必须包含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