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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开展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自评、自检、自改、自律的教学质量文化,学校决定定期开展校系(部)两级层面专项教学检查,形成检查(自查)、反馈、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现将考试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

2.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管理材料。

二、检查依据

(一)试卷

1.课程教学大纲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

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试卷管理工作办法》。

(二)毕业设计(论文)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试行)》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4.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若课程考核质量标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要求高于相关管理文件,本次专项检查暂以管理文件为准。

三、检查内容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所列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中涉及的各项内容。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试行)》所列9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中涉及的各项内容。

四、检查程序

1.教师自查。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对各自负责的两个学期考试试卷、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能改尽改。自查后,及时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交至教研室审核归档。

2.系(部)检查。系(部)成立由主任或教学主任任组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骨干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在教师自查基础上,对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能改尽改。检查后,及时填写并归档有关表格(见附件),撰写检查情况报告。报告中要体现总体检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未整改情况(未整改的问题要说明原因),今后改进措施等。

3.学校抽查。9月中旬,学校成立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校级督导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的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抽查结束后,检查组撰写抽查情况通报,及时反馈至各系部,督促整改。

五、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考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各系(部)9月15日前,将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图书馆0929室),电子稿发送到邮箱:hbsdzljk@163.com。

3.各系(部)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校检查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学校将适时组织整改回访,并将整改结果进行通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人:孙超、李阳;电话:7587039

 

附件:1.试卷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