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考核材料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八系、马院、基础部:
为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规范过程性考核、试卷命题、评阅和归档等环节工作,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本科课程考核归档材料。
二、检查依据
1.课程教学大纲;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
3.《关于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的调整说明》;
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试卷管理工作办法》。
三、检查内容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所列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中涉及的各项内容。
四、检查程序
1.教师自查。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对各自负责的本科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能改尽改。自查后,及时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交至教研室审核归档。
2.系(部、院)检查。系(部、院)成立由主任(院长)或教学主任(院长)任组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骨干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在教师自查基础上,对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能改尽改。检查后,及时填写并归档有关表格(见附件),撰写检查情况报告。报告中要体现总体检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未整改情况(未整改的问题要说明原因),今后改进措施等。
3.学校抽查。2023年3月,学校成立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检查组撰写抽查情况通报,及时反馈至各系部,督促整改。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课程考核材料管理工作。
2.2月28日前,将课程考核材料检查情况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图书馆0929室),电子稿发送到邮箱:hbsdzljk@163.com。
3.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校检查组意见建议,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学校将适时组织整改回访,并将整改结果进行通报。
高教研究中心联系人:杨海娇;电话:7587039/18932757506
附件:1.关于课程结课书面考试质量标准的补充说明
2.课程考核材料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