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冀学位〔2014〕7号)、《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冀学位〔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勘查技术与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评建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要求
1
组织召开本学期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建工作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
监控中心
3月初
2
加强教风建设,落实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教学管理;加强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教务处、监控中心、教学单位
本学期
3
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的制度文件,提高课程育人成效。
教学单位
4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把质量关,规范过程性资料;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督导。
相关系、教务处、监控中心
5
加强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利用率;适当开设综合性、设计性试验,酌情开放实验室。
相关教学单位
6
加强对承担评审专业课程教师课堂教学的督导检查,督促其改进提高。
监控中心、教学单位
7
根据需要组织专业评建工作会议。
8
组织系内自评;完成校内自评前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专业汇报文稿及PPT的定稿,并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评审专业
3月7日前
9
完成校内自评前专业评审支撑材料(含试卷、课程设计、实习报告、实验报告等)整理、归档、备查等工作。
3月10日前
10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勘查技术与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监控中心、教务处
3月10日
(暂定)
11
根据校内评审专家意见,各专业研究制定评建工作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监控中心加强督导检查。
监控中心、评审专业
自评后至本学期末
12
制定专业预评工作方案,做好预评专家联络工作。
3月15日前
13
完成预评前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汇报材料、评审支撑材料的修订与完善,以及专业汇报、实验室考察、听课看课、师生座谈会、访谈等环节准备工作。
评审专业、相关职能部门
3月20日前(暂定)
14
接受预评专家组对5个专业进行评审。
监控中心、教务处、评审专业、相关部门
3月下旬(暂定)
15
梳理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预评后至学期末
16
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提交自评报告、简况表等申报材料(定稿)。
3月31日前
17
完成申报材料编印工作;向河北省学位办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
监控中心、
4月10日前
18
进一步整理、完善专业评审支撑材料。
4月30日前
19
根据省学位办通知,制定迎接学位办专家组进校考察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待定
20
接受省学位委员会专家组进校考察评审。
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1
根据专家组意见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整改工作方案。
监控中心、评审专业、相关部门
二、遥感科学与技术等3个本科专业迎评工作进程安排
组织人员研究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方案,完成系内定稿。
3月20日前
完成专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所在系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编制工作以及相关上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3月25日前
组织专家审核专业建设方案。
根据论证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完善专业建设方案。
完成专业申报材料的审核、修改、定稿、印刷,向河北省学位办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评建(迎评)工作进程表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各阶段迎评工作,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力争全部8个专业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