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通信工程等6个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冀学位〔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通信工程、工程造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建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主要评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要求
1
组织召开本学期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建工作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高教中心
2月28日前
2
组织系内自评;完成校内自评前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专业汇报文稿及PPT等的定稿,并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自评安排另行通知)。
评审专业
3月3日前
3
完成校内自评前专业评审支撑材料(含试卷、课程设计、实习报告、实验报告等)整理、归档、备查等工作。
3月7日前
4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6个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高教中心、教务处
3月8日
5
根据校内评审专家意见,各专业研究制定评建工作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自评后至本学期末
6
制定专业预评工作方案,做好预评专家联络工作。
3月15日前
7
完成预评前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定稿,并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
3月23日前(暂定)
8
完成预评前专业汇报材料、支撑材料以及专业汇报、实验室考察、听课看课、师生座谈会、访谈等评审环节的准备。
3月27日前(暂定)
9
接受预评专家组对6个专业的评审。
高教中心、教务处、评审专业、相关部门
3月30日
(暂定)
10
梳理预评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高教中心、评审专业
预评后至学期末
11
向高教研究中心提交自评报告、简况表等申报材料(定稿)。
4月10日前
12
完成申报材料编印工作;向河北省学位办提出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
4月20日前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评建工作进程表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各阶段迎评工作,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力争6个本科专业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