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相关系:
2023年4月6日,学校将组织召开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校内自评工作会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评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10:00
地点:弘文守正楼十一楼党委会议室
二、评审专业
通信工程、工程造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建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
三、自评工作流程
1.形成审核意见
各自评小组根据专业提交材料,提前对相关专业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水平、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进行研讨,分析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小组审核意见及结论,并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意见表》。
2.自评结果反馈
会上,各自评小组组长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相关专业反馈评审意见。
3.形成学校评审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专业自评结果进行表决,并形成学校评审意见及结论。
四、注意事项
1.各自评小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自评工作。
2.各自评小组应对评审专业进行客观分析,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专业建设提供有效参考。
3.校内自评结束后,评审专业根据自评专家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