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试行)》,定于9月初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9月4日—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相关系资料室。
二、评估组成员
评建办、督导组、高教研究中心、相关系负责人共12人组成评估组,由评建办副主任王克丽、督导组组长翟国静、高教研究中心主任徐艳带队,分成3个小组进行评审。
三、评估工作流程
(一)预备工作
召开评估组全体成员会议,明确评估依据、要求、分工、时间安排等。评估组成员提前审核所负责课程建设评估材料。
(二)现场评估
评估组到各系(部)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考察评审,流程包括:
1.听取课程建设评估PPT汇报;
2.针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提问、质疑,同时查阅支撑材料。
3.根据随堂听课(2023年春季学期)、审阅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现场听取汇报、调阅支撑材料情况,围绕主要评估指标,形成初步的意见建议,并在现场进行交流。
(三)给出评估结论
现场评审后,评估组在研讨交流基础上,对课程给出二级指标结论、总体结论、总体评估意见(取得的成绩、意见及建议),并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
高教研究中心向院长办公会汇报课程建设评估情况,根据院长办公会决定,学校发文公布评估结论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参评教学单位及课程组成员提前做好现场汇报、评估材料备查以及答疑交流等准备。评审当天,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评估课程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需参会。
2.8月22日上午12点前,各系(部)将参评课程的教学大纲、上一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等材料纸质版交至高教研究中心,将自评报告附录、支撑材料目录、课程多媒体课件(PDF版)电子版发送至信箱hbsdzljk@163.com。
3.现场汇报时,要突出重点、亮点,切忌面面俱到;要从建设的角度,汇报课程建设的思路、做法、成绩、不足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自评报告和现场汇报必须有材料支撑,务必真实;材料造假一票否决。
附件:2022—2023第二学期课程建设参评课程(Ⅰ类)
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8月19日
附件
2022—2023第二学期课程建设参评课程(Ⅰ类课程)
序号
系(部、院)
课程名称
课程
学分
课程面向专业
课程负责人
姓名
职称
1
水利工程系
水工建筑物
3.5
水利水电工程
王慧
副教授
2
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
4
测绘工程
张丽军
3
土木工程系
房屋建筑学
土木工程
赵六珍
讲师
通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李浩
5
建筑设计初步II
建筑学
赵亚男
6
交通工程系
公路施工组织与概预算
2.5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郭艳芳
高级工程师
7
地质学基础
勘查技术与工程
李晓粤
教授
8
设备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
工程造价
赵军
9
电力工程系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原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路文梅
10
电气自动化系
电力电子技术
自动化
张春茜
11
信号与系统
4.5
通信工程
刘海波
12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张冬梅
13
机械工程系
电气控制与PLC
机械电子工程
刘辉
14
机械原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李国芹
15
计算机系
Python程序设计(2021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张焕生
16
数据库原理
软件工程
崔凌云
17
经济贸易系
商务英语
国际商务
乔春英
18
中级财务会计
财务管理
张玉
19
基础部
线性代数
全校
肖金桐
20
大学物理
经贸系、计算机系除外
赵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