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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部、院):

为全面了解期末考试等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情况,保障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定于第18至20教学周开展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2日。

二、检查方式

期末教学检查以二级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高教研究中心组织人员抽查为辅。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高教研究中心主要针对期末考试和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本学期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2.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考试课程试题命制和试卷审批、考风考纪和考试组织管理情况

3.质量保障。二级教学单位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质量监控计划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系(部、院)领导、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听课情况,教风、学风督查情况,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材料自查情况,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学生满意度调查组织情况

4.持续改进。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以上包括学校及本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各单位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教学工作其他方面的检查。

四、检查要求

1.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梳理教学管理、质量保障及持续改进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持续改进的作用。

2.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各项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组织检查组做好考试督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工作质量。

3.2023年12月31日前,教学单位要提交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部授课教师名单(教师姓名、授课课程及班级)、中层领导听课记录表、系(部、院)督导听课汇总表、同行听课汇总表、系(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2024年1月15日前,教学单提交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签章)和电子稿,交至高教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hbsdzljk@163.com。

高教研究中心将汇总、反馈学校及各教学单位检查情况,并及时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自查、抽查工作。

联系人:郗艳梅,于晨;电话7587039

 

 

高教研究中心         

2023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