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推荐2023—2024学年
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人员的通知
各系(部、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6〕39号)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推荐、评定工作。
一、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指标总数
经核实,本学年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校内教师(含兼课教师)共计618人,按照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不超过考核人数15%的比例要求,学校推荐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指标为92人。
二、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情况
序号
系部
任课教师数
指标数
1
水利工程系
73
11
2
电力工程系
50
8
3
土木工程系
89
13
4
电气自动化系
63
9
5
经济贸易系
59
6
计算机系
7
交通工程系
60
机械工程系
44
马克思主义学院
38
10
基础部
55
体育教学部
23
总计
618
92
三、考核工作相关事项
1.各系(部、院)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和考核标准,汇总计算参评教师的学生评教、系部督导、教研室互评以及教育教学质量改革成绩,计算本学年总分,填写《XX系(部、院)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
2.各系(部、院)在本单位网站对本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推荐名单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和考核标准、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和公示截图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7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bsdzljk@163.com。
3.高教研究中心将复审各系(部、院)上报的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随机抽查相关评价、考核资料。
4.高教研究中心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本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推荐名单,并将最终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印发正式文件。
5.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杨海娇,电话:7587039
附件:XX系(部、院)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考核评分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