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学质量,定于第11—12教学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7日(周四)—2024年11月13日(周三)
二、检查方式
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抽查)相结合方式。高教研究中心会同教学督导组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学校层面期中教学检(抽)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理论教学环节检查。参照《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和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态度,课堂教学的组织、内容、方法及效果,教学进度和教学大纲执行与落实情况等。
2.实验教学环节检查。参照《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重点检查:实验教学安排,教师的实验教学准备、授课质量,学生的到课率、实验分组、操作情况,实验室设备利用,制度、规程上墙及卫生情况等。
3.学生学习情况检查。主要检查: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问题;学生听课状态(专注程度、参与度、抬头率等)、课堂纪律(看手机、打瞌睡等)、课堂气氛等情况。
4.组织学生、教师座谈会。结合学校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重点关注学生对教学条件、教学水平、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师对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专业结构与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质量监控、教学改革、考核评价方式与效果、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反馈与改进
1.检查结束后,教学单位认真总结教学运行及教学检查总体情况,收集汇总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于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改进,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可行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并于11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检查报告纸质版(签章)送达高教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弘文守正楼929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高教研究中心将汇总学校及各教学单位检查情况,撰写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高教研究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
联系人:杨海娇,于晨;电话:7587039。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2024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教师的课程授课计划、教案、讲稿等教学资料内容、格式、撰写进度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教案和讲稿中有无添加和标注课程思政的相关内容;教学教具、实验仪器设备准备情况等。
教师授课情况
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表安排教学;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教师教学准备、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学生学习情况
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学生上课纪律、听课状态、学习气氛等情况。
教学
设施
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桌椅、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等是否满足教学要求;教学场所的卫生情况等。
其他
以上之外其他情况
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