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八系、基础部:
为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15教学周对实验教学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规范》等教学管理文件。
二、检查时间
第15教学周(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三、检查方式
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实验教学安排组织自查;高教研究中心、校督导组组织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准备:教师携带教学文件上课(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指导教师配备、实验准备等情况。
2.实验教学组织:实验分组、教师指导及学生操作完成情况。
3.实验室环境及设施:实验室标牌、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识、仪器设备、实验室卫生等情况。
4.实验考核及材料归档: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批改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对于第一至三项检查内容,校系检查人员需到实验室实地检查;对于第四项检查内容,需根据实验报告存放情况集中检查。
五、具体安排
1.12月2日15点前,相关教学单位核对第15教学周实验课表(见附件1),并将调整情况反馈给高教研究中心李阳老师。
2.12月4日12点前,每个教学单位(八系、基础部)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4门次课程的实验报告及相关归档材料(按教学班提供、含本单位提交材料清单),地点为九楼评估资料室。
3.12月5日下午,高教研究中心、校督导组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报告。
4.相关教学单位按此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实验教学及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报告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2)并归档保存。
5.检查结束后,相关教学单位汇总、分析自查情况,并于12月10前将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纸质版(主任签字盖章)提交至高教研究中心评估科,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6.高教研究中心在汇总分析基础上,撰写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工作报告并及时反馈。
7.相关教学单位要严格实验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做好自查与改进。
六、其他
高教研究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
联系人:李阳;电话:7587039。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第15教学周实验课课表(见Excel表)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存在问题)
实验教学准备
教师携带教学文件上课(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指导教师配备、实验准备等情况
实验教学组织
实验分组、教师指导及学生操作完成情况
实验室环境及设施
实验室标牌、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识、仪器设备、实验室卫生等情况
实验考核及材料归档
2024春季学期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批改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检查意见:
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