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八系、基础部

为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于第15教学周对实验教学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规范》等教学管理文件。

二、检查时间

15教学周(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三、检查方式

 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实验教学安排组织自查;高教研究中心、校督导组组织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实验教学准备:教师携带教学文件上课(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指导教师配备、实验准备等情况。

2.实验教学组织实验分组、教师指导及学生操作完成情况。

3.实验室环境及设施:实验室标牌、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识、仪器设备、实验室卫生等情况。

4.实验考核及材料归档: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批改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对于第一至三项检查内容,校系检查人员需到实验室实地检查;对于第四项检查内容,需根据实验报告存放情况集中检查。

五、具体安排

1.12月2日15点前,相关教学单位核对第15教学周实验课表(见附件1),并将调整情况反馈给高教研究中心李阳老师

2.12月4日12点前,每个教学单位八系、基础部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4门次课程的实验报告及相关归档材料(按教学班提供、含本单位提交材料清单),地点为九楼评估资料室。

3.12月5日下午,高教研究中心、校督导组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报告。

4.相关教学单位按此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实验教学及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报告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2)并归档保存。

5.检查结束后,相关教学单位汇总、分析自查情况,并于12月10前将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纸质版(主任签字盖章)提交至高教研究中心评估科,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6.高教研究中心在汇总分析基础上,撰写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检查工作报告并及时反馈。

7.相关教学单位要严格实验教学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做好自查与改进。

、其他

高教研究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

联系人:李阳;电话:7587039。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第15教学周实验课课表(见Excel表)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存在问题)

实验教学准备

教师携带教学文件上课(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指导教师配备、实验准备等情况


实验教学组织

实验分组、教师指导及学生操作完成情况


实验室环境及设施

实验室标牌、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识、仪器设备、实验室卫生等情况


实验考核及材料归档

2024春季学期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批改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检查意见:

 

 

 

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