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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及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专业建设评估

及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修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办法》,学校定2025年3月—4月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及第一批Ⅰ类、Ⅱ类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及课程

(一)参评专业

1.建筑学等6个本科专业参加本轮专业建设评估,见附件2。

2.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国际商务、机械电子工程等8个本科专业完成整改,并提交《专业建设改进中期报告》。

(二)参评课程

1.《电力系统分析》等38门课程(Ⅰ类19门、Ⅱ类19门)参加本轮课程评估;第一轮课程评估中结论为“整改”的3门Ⅰ类课程,须参加本轮课程评估

2.《微观经济学》《国际金融》《工程水文学》等3门已评Ⅱ类课程接受复评。

本轮参评Ⅰ类及Ⅱ类课程、复评Ⅱ类课程情况见附件4。

二、评估工作流程

(一)专业建设评估

1.专业自评2025年3月15日前)

1)参评专业对照评估标准逐条检查后,依据数据和事例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同时形成支撑自评报告数据事例的《专业自评报告附录》《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及整理好的支撑材料。

2)参评专业所在系组织本系评审组(5人左右),参照以往学校评估模式,审读《专业自评报告》,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听取专业汇报。在与参评专业充分沟通基础上,对应《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中的二级指标,逐一给出合格”“基本合格”“整改”等结论,提出专业建设整改意见。

2.材料完善及提交2025年3月25日前)

各专业根据本评审组意见建议进一步总结并修改完善专业建设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评估材料。

3.学校评审2025年4月20日前)

高教研究中心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评专业进行现场考察评审。评审流程主要包括听取汇报、提问质疑、查阅支撑材料、现场交流、形成初步意见建议、给出评估结论及意见等。

4.已评专业整改(2025年3月25日前)

水利水电工程等8个2022年参评的本科专业结合《专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以充分体现近两年专业建设及整改成效为原则,撰写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签章版《专业建设改进中期报告》。

(二)课程评估

1.ⅠⅡ类课程自评2025年3月15日前)

1)由系(部)负责组织,课程所在教研室具体实施。课程组对照评估标准逐条自查自评后,依据数据和事例撰写《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同时形成支撑自评报告数据事例的《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附录》《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及支撑材料。

2)参评课程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评审组,参照以往学校评估模式,审读《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听取课程汇报。针对所发现的问题与参评课程组成员充分沟通后,对应《本科课程评估标准》中的二级指标,逐一给出合格基本合格结论;依据结论为“合格”的二级指标项数量,给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评估结论及包括“值得肯定”“需要改进”两部分内容的陈述性评估意见。

2.材料完善及提交2025年3月25日前)

参评课程根据本单位评审组意见建议进一步总结、修改完善课程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类课程电子版及纸质版评估材料,以及Ⅱ类课程评估专家评价表

3.学校评审2025年4月20日前)

高教研究中心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评Ⅰ类课程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在审读《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基础上,通过实地听课、听取汇报、提问质疑、查阅支撑材料、现场交流、形成初步意见建议、给出评估结论及意见等进行考察评审。

 4.已评Ⅱ类课程复评(2025年4月20日前)

1)《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国际金融》《工程水文学》课程组对照评估标准逐条自查自评后,依据数据和事例撰写《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同时形成支撑自评报告数据事例的《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附录》《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及支撑材料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评估材料,包括自评报告、附录、支撑材料目录清单等。

2)学校专家组通过审读《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对复评Ⅱ类课程进行考察评审,给出包括“值得肯定”“需要改进”两部分内容的陈述性评估意见

三、材料提交

1.3月25日下午4点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学等6个参评专业电子版专业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附录、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自评评估专家评价表;

2)水利水电工程8个已评专业电子版及纸质签章版《专业建设改进中期报告》;

3)《电力系统分析》22门参评Ⅰ类课程(含“整改”复评Ⅰ类课程)电子版课程评估自评报告、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附录、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自评评估专家评价表,《工程电磁场》等19门参评Ⅱ类课程自评评估专家评价表;

4)《公路工程项目管理》3门复评Ⅱ类课程电子版课程评估自评报告、评估自评报告附录、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清单。

2.4月10日前(暂定),根据专家分组情况,按照高教研究中心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纸质版材料。(以具体通知要求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建设评估及课程评估工作,通过自评及学校评估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解决措施,促进整改建设。

2.教学单位根据评估流程,提前做好汇报、调阅资料现场交流答疑、工作记录等准备工作。同时,按照高教研究中心后续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相应工作。

联系人:李阳,15633173358;邮箱:hbsdzljk@163.com

 

附件:1.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修订)

2.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参评专业一览表

3.本科专业建设评估专家评价表模板

4.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

5.本科课程评估参评课程一览表

6.本科课程评估专家评价表模板

7.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