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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建设评估及课程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专业建设评估及课程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八系、基础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专业建设评估、课程评估工作,切实提高校本评估成效,现决定在校内外专家集中评审基础上,组织专业建设评估及课程评估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讨交流

  1.专业自评研讨。4月24日下午两点半,在弘文守正楼九楼高教研究中心评估资料室,召开专业建设评估自评报告交流研讨会。参加人员包括:评建办、高教研究中心、校督导组负责人,参评专业所在系副主任、参评专业带头人。(此项工作已通知到人,不必重复布置)

  2.课程自评研讨。4月26日下午两点半,在弘文守正楼九楼会议室(西电梯东侧),召开课程评估自评报告交流研讨会。参加人员包括:评建办、高教研究中心、校督导组负责人,参评课程所在系部副主任、参评课程负责人(务必携带自评报告纸质版)。

二、报告修改及提交

交流研讨后,各参评专业、参评课程根据会议要求及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专业建设评估及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所在系部负责人要加强指导并对自评报告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自评报告撰写质量,切实将自评自建工作落到实处。自评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4点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交至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弘文守正楼92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bsdlzjk@163.com。

三、审核评定

高教研究中心将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再次审核自评报告,并据此给出最终评估结论及意见。评议结束后,高教研究中心将评估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专业及课程评估工作联系人:李阳,于晨(7587039)。

 

 

高教研究中心        

20244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