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教学评估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评估 >> 校内评估 >> 专项教学评估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测绘工程等5个拟评审专业教学资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测绘工程等5个拟评审专业教学资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拟评审专业所在学院、思政部、基础部:

按照《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测绘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评建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各院部教学资料自查工作情况,学校定于10月30日组织开展拟评审专业教学资料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范围

检查依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试卷管理工作办法》《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设计管理规定》《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习(实训)工作规定》等文件。

检查范围:5个拟评审专业2017级课程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资料。

二、检查人员构成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拟评审专业所在学院、思政部、基础部相关人员。

三、检查时间及地点

检查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11点;

检查地点:弘文守正楼9楼评估资料室。

四、工作安排

拟评审专业所在学院、思政部、基础部各派出1名人员参加此次检查工作;5个二级学院提供本单位试卷管理、课程设计、实习(实训)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各相关教学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检查人员名单、相关制度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李阳。

按照附件1所列清单,10月28日前,院部将相关课程的试卷、课程设计、实习报告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接收人李阳。

检查完成后一周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汇总检查结果,并及时反馈到各相关教学单位。                                  

 附件:1.拟检查教学资料清单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试卷管理工作办法》

       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实习(实训)工作规定》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拟检查教学资料清单

专业(部)

抽查内容

测绘工程专业

1. 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考试试卷

2. 工程测量学考试试卷

3. 本专业某门专业课课程设计、实习报告(任选20171个行政班)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1. 工程热力学考试试卷

2. 供热工程考试试卷

3. 本专业某门专业课课程设计、实习报告(任选20171个行政班)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1. 机械原理与设计考试试卷

2. 数控技术考试试卷

3. 本专业某门专业课课程设计、实习报告(任选20171个行政班)

 

软件工程专业

1. 数据结构与算法考试试卷

2. 软件设计与体系结构考试试卷

3. 本专业某门专业课课程设计、实习报告(任选20171个行政班)

国际商务专业

1. 商务英语I考试试卷

2.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试卷

3. 本专业某门专业课课程设计、实习报告(任选20171个行政班)

基础部

1.大学英语I考试试卷(测绘工程专业201701班)

2.大学物理B考试试卷(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1701班)

思政部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试卷(软件工程专业201701班)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试卷(国际商务专业201701班)


附件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试卷管理工作办法

 

试卷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命题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基础题、提高题、知识题、应用题与能力题比例要科学,必须保证试题的难度分布合理。

(二)全面性原则。认真分析应考核的知识点,既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又覆盖全面,防止过偏;既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规范性原则。命题要准确、明确,避免出现歧义;试题表达简明扼要,措词严谨,不得包含有关的暗示;题目的编排顺序合理;试题的评分标准公正明确,易于掌握,避免答案有规律或模棱两可,确保试题具有较高的信度。

(四)创新性原则。命题要新颖,能够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和本专业及课程的特点,注意结合专业和课程的新发展,及时补充创新能力的考核。

二、命题要求

(一)考试时间为110分钟,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大多数学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避免大部分学生不能完成答卷或提前很多时间完成答卷的情况出现。

(二)试题覆盖率不低于教学大纲所要求知识点的80%。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

(三)试题要有难易梯度。试题的结构分为基本题、中难度(发展)题、高难度(综合)题三类,比例是532,即在总题量中,基本题目约占50%,中难度题目约占30%,高难度题目约占20%

(四)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一般应使优秀学生能取得优良成绩,大多数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又要使不同程度的学生成绩拉开距离。

(五)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

(六)考试课命题分AB两套试题,要求两套试题的题型一致、题量相当,题目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

(七)试题的类型应多种多样,多种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查。可有填空、选择、判断、改错、名词解释、简答、论述、计算、分析、设计、应用等试题类型。

1.填空题应保证答案唯一,填空部分统一用下划线;

2.选择题题干中的括号尽量不在句首,选项要简短、精练。单项选择题每题有1个题干,4个备选项组成。多项选择题每题有1个题干,5个备选项组成。

3.判断题每题为一个陈述句,题干要简洁、明确,内容表述具有确定性,不能出现歧义。

4.综合应用题要力求考查多个知识点,使之结构严密,内涵深厚。

(八)每套试题均有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标准(参考)答案要求完整,不能有,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规范。

(九)若使用独立答题纸,答题纸的总计分框、各大题的得分与阅卷人框须与试卷相对应。

(十)依据课程性质和特点可选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如笔试(开、闭卷)、口试、上机测试、论文、设计、大作业等。

三、试卷排版规范

试卷一律用Word编辑排版,试卷文字、插图要求工整、清晰、准确。试卷卷首注明考试课程名称,适用范围以及AB卷,页脚注明页数,具体参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试卷模板》。

(一)页面设置:纸张大小为B4,纸张方向为横向。

页边距设置为上:2cm、下:2cm、左:5cm、右:2cm

分栏设置:两栏,栏宽相等,栏宽为32.13字符、间距5.2字符。  

(二)装订线

试卷编号、班级、学号、姓名等:宋体,三号,居中;密封线:宋体,11号,居中。

(三)卷头设置

学校名称、专业、课程名称:宋体,四号,加粗,水平居中。

学年学期:宋体,小四号,水平居中。  

总计分框:宽度与正文相同,各题序号与试卷相对应,字体为仿宋,小四号,加粗,居中。

考生注意:仿宋,小四号,水平居中。

各大题得分及阅卷人框:仿宋,小四号,加粗。

(四)试题内容

题目:宋体,小四号,加粗。括号内注明答题说明、每题得分与总分。

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 1.5倍。

标题:序号层次序数依次用一、”“1.”“1标注。

(五)页码格式为*页,共*,字体为楷体,五号,水平居中。

(六)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排版与试卷排版要求一致。具体参照《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模板》。

四、阅卷规范

(一)阅卷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教师完成。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要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批阅试卷。

(二)教师批阅试卷应严肃认真,试卷评阅的标准应客观、统一,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执行,避免出现误判、错判。

(三)阅卷一律使用红色水性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四)所有试题均为应得分。答对给分,不答或完全答错给0分,不出现减分。主、客观题均不出现,错误处或扣分点处划

(五)每大题得分应填写在题首得分处和卷头得分框,并在阅卷人处签字。第一份试卷或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的各题阅卷人处必须签全名,其余可以仅签姓氏,所有签名必须手写。

(六)计算总分时,认真核查各题得分,确保每份试卷合分无误,在核分人处签字,每份试卷或答题纸的核分人处必须签全名。凡有分数改动处须由阅卷人全名签字。

(七)阅卷完毕,试卷(答题纸)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重修学生试卷排在最后。

五、试卷管理工作规范

(一)试卷管理工作须强化试卷的规范性要求,做到组织严密、管理规范、监督有力。

(二)考试命题工作由开课学院(部)组织安排。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一般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三)命题教师须在课程结束前二周,将AB两套试卷及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送教研室主任审阅。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开课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抽取试卷进行考试。

(四)命题教师将抽取的考试卷送教务处备案后印制,另一份试卷由开课学院(部)存档备用。

(五)考试课程在教学进程安排的考试周内进行。考试课程的考试日期、地点和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部)安排,教务处审核并最终公布。

(六)考查课程在考试周前随课结束,由任课教师按教学安排确定考核时间。考查课程命题参照考试课程,试卷保存由教研室负责。

(七)考试课程试卷,由开课学院(部)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领取。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做好试卷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八)阅卷完毕,任课教师应认真进行试卷成绩分析,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录入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试卷袋密封保存,一份交至学生所在学院保存,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

(九)阅卷完毕,试卷(答题纸)按照学号顺序整理,装入试卷专用袋密封后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存档。教学部开设课程,试卷由相应教学部存档。试卷专用袋中包括:考场报告单、成绩单、考试试卷(空白卷);学生考卷(答题纸)、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十)在教务系统录入提交成绩后,如有变更,任课教师必须填写《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开课学院(部)院长(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批准后方可变更。

(十一)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开课学院(部)整理考试课程试卷,按试卷编号整理存档。教务处整理考试课程试卷,按试卷编号整理存档。

(十二)各学院(部)按照专业分类建立试卷档案,负责保管学生考试试卷。除上机考试、口试等特殊形式外,所有试卷均以纸质载体保存。

(十三)期末考试卷保存到学生离校后二年,典型试卷应留样长期保管。作为评分依据的电子资料时效与纸质试卷相同。


附件3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为加强课程设计管理,规范课程设计教学,提高课程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系统科学的设计方法、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团队协作精神。

2.加强学生对所修课程以及相关课程的理解,训练并提高学生在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文献资料查阅、计算机应用、数据处理、标准与规范运用、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能力。

3.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二、基本要求

1.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开展课程设计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凡培养方案中独立设课的课程设计均必须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明确规定课程设计的目的、主要内容、基本教学要求、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2.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是对学生完成课程设计任务、方法、步骤、成果等的具体要求。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具体格式因课程性质及设计类型而不同,由承担各门课程设计指导任务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制定,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封面(见附件1);目录;课程设计概述(课程设计的题目、目的、内容与任务、成果要求、注意事项等);课程设计步骤(课程设计的准备、原始资料、教学仪器设备、进度安排、设计方法等)、课程设计说明书(内容、要求、格式等);课程设计参考资料。排版格式见附件3

3.课程设计成果

课程设计成果形式可以是课程设计图纸(程序)、设计说明书(论文)、程序说明书以及研发的产品(实物)等。

三、课程设计选题

1.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课程设计的选题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优先选择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密切相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题目。对模拟性质的题目 要考虑科技进步、生产实际、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并能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其深度、广度和难易度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4.每门课的课程设计,提倡选用多个题目或彼此之间设计原始资料尽可能不完全相同,可以通过改变设计参数的方式使学生达到一人一题,以利于学生独立思考,避免互相抄袭。.

5.课程设计必须使用相应专业的最新规范,严禁使用旧规范。

四、课程设计组织管理

课程设计环节在培养方案中一般应安排独立的教学周进行,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教务处的职责与任务

1)负责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课程设计教学的规章制度。

2)组织检查课程设计教学任务的实施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二级教学单位的职责与任务

1)组织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和审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其文本结构要求见《关于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2)负责课程设计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审定。

3)负责组织和管理课程设计,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及时处理课程设计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研讨有关课程设计的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5)负责课程设计教学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3.教研室的职责与任务

1)负责制定本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及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

2)负责选派教学水平高、工作作风严谨、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课程设计指导教师。

3)负责审核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4)负责开展课程设计研讨和总结工作。

五、指导教师选派与职责要求

1.指导教师的选派要求

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教风严谨、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对第一次承担课程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要提前备课,由二级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模拟课程设计要求并独立完成全过程,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承担课程设计指导任务。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以30人左右为宜。

4)在校外进行课程设计时,如本专业指导教师力量不足或设计内容需要时,可聘请所在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须有本专业的教师参加指导,以便掌握教学要求和课程设计进度,保证课程设计质量。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题目,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并准备好必要的设计参考资料。

2)明确课程设计分组,按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编制和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原则上可一组一题,每组学生数一般为58人。

3)在课程设计指导过程中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提出独立见解;可以适当组织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意发掘学生的创新潜能,及时解决学生在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负责学生考勤与纪律管理,督促和检查学生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材料,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或程序使用说明书。

5)在课程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每天上下午均应到岗,原则上每天指导时间不少于3学时。

6)两周及以上时间的课程设计由任课教师组织答辩,具体安排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审定。课程设计答辩由学生自述设计完成情况和回答教师提问两个环节组成。

7)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设计图纸、设计程序、设计说明书(论文)等成果资料,写出评阅意见并签字备查。在评阅和答辩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做好课程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

8)课程设计结束后要认真撰写课程设计总结报告;对课程设计相关文档材料(课程设计大纲、任务书、课程设计总结报告、学生课程设计原件、指导教师在课程设计中的检查考核情况记录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学习要求

1)修完相应的课程,方可进行课程设计。

2)按教学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认真开展课程设计,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按时提交全部材料,积极参加课程设计答辩。

3)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在教师指导下掌握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按照要求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注意在课程设计中自觉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工程意识,努力提高设计能力。

4)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扎实,基本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设计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5)对有抄袭他人设计资料或请他人代做设计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载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课程设计结束时,将按以下顺序装订的设计成果材料交于指导教师:封面(格式见附件2);目录;课程设计任务书;成绩评定表(格式由二级教学单位根据课程设计的要求自行制定);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参考文献;课程设计图纸(程序),排版要求见附件3

7)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要求

在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书中所要求的各项设计任务基础上,理工技术类的课程设计要求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1份(一般不少于5000字),经管类课程设计要求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

2.纪律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每天出勤不少于6小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2)爱护公物,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和从事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3)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将设计教室的水电门窗等关锁好。

4)对不遵章守纪的学生,指导教师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其课程设计资格。

七、成绩评定

1.课程设计成绩按五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分布合理,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20%,良好以上比例一般不超过60%

2.课程设计成绩可根据考勤与日常表现、设计图纸或程序的正确性、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质量、答辩正确情况等项目的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3.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依据是概念清楚,方案科学,结构合理,数据可靠,计算正确,设计图纸符合规范,设计程序运行良好,设计说明书(论文)文理通顺、撰写规范、分析深刻、结论合理的符合程度。

4.课程设计学生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课程设计不合格,必须进行重修。

八、课程设计材料归档管理

1.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对所承担的课程设计有关文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指导教师应在课程设计结束后一周内,以专业班为单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编写目录并装入档案盒(袋)。归档材料内容依次为:

1)课程设计大纲;

2)课程设计任务书;

3)课程设计成绩汇总表;

4)课程设计答辩记录;

5)课程设计总结报告;

6)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按学号排序);

7)设计图纸(程序清单)、软件光盘或其它课程设计原件。

3.指导教师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移交课程设计的全套材料(含电子文档),由教学秘书交二级学院资料室保管,以备查阅。

4.承担课程设计的教研室需将课程设计教学大纲、任务书及总结报告进行归档存放。

5.每届学生课程设计文档材料的存放时间一般为5年。对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71213


附件4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实习(实训)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实训)(以下简称实习)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必需的教学环节。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明确各环节职责,严格考核,逐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质量。为此,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系统学习,促进理论联系实际,强化专业基本技能,增强感性认识与工程意识,巩固和深化理论知识,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训练工程技术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科学精神、严谨作风和创新思维,提高分析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让学生接触和了解社会及生产实际,培养爱岗敬业与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第三条实习教学课程可分为课程实训、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生产)实习等。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根据人才培养规格和本专业的特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的培养,系统科学地设置实习实训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明确实习教学的内容、形式及其安排,确保实践教学的比重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章  实习要求

第四条  实习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详细的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实习性质、目的、任务、内容、要求、时间分配、考核办法及必要的说明等。实习大纲由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任务、内容、要求、进度、组织方式、成绩评定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实习指导书由实习指导教师依据实习大纲编写。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内容、时间安排、地点、组织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分工、实习费用等。实习计划由实习指导教师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由相关专业教研室审核,二级学院审定执行。

第五条  实习前一个月应选好实习地点,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习选点以对口、稳定、就近为原则,尽量做到一个实习地点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实习工作必需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有组织能力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队长。实习指导教师要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七条  实习前将实习指导书发至学生手中,并做好实习动员,进行纪律、安全、保密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实习期间师生要共同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

第八条  二级学院应在学期第一周将本单位实习计划汇总表交教务处存档备案。全部实习结束后将本单位实习工作总结由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

第九条  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总结及部分学生优秀实习报告等文件相关专业教研室也要存档。

第十条  教务处负责以抽查、问卷等方式组织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检查材料归档。

第三章  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  实习考核

(一)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指导书要求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考核。

(二)实习应从实习表现、技能和实习报告质量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实习考核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评定。

第十二条  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评定参考标准如下:

(一)优秀

实习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全面完成实习指导书要求;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报告内容全面正确、条理清晰、概念明确、有自己独到见解、质量高。

(二)良好

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较好完成实习指导书要求;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虚心向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实习报告内容正确、全面系统、条理较清晰、质量较高。

(三)中等

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能够达到实习指导书的要求。

(四)及格

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基本达到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五)不及格

不能完成实习指导书规定的基本内容;实习中工作与学习不努力,缺勤违纪现象严重;实习报告不能独立完成,有抄袭现象或明显错误。

第四章 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十三条  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二级教学单位管理为主。

第十四条  各部门职责范围

(一)教务处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实习管理的有关文件。

2.组织、督促二级学院制订和修订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

3.检查实习工作情况,反馈意见。

4.收集归档实习计划汇总表、实习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二)二级学院职责范围

1.组织各专业制定和修订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

2.会同各专业教研室落实实习地点,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3.检查实习准备工作情况,负责实习动员。

4.检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组织实习经验交流、研讨活动。

5.负责各专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计划汇总表、实习总结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专业教研室职责范围

1.负责编写实习大纲、联系实习地点及商定实习有关事宜。

2.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3.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实习动员。

4.做好实习的管理和总结工作。

(四)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实习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好这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实习前一个月到实习地点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

2.按照实习大纲要求,组织实习计划的实施,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认真撰写教师实习工作记录。

3.检查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和实习纪律执行状况,会同实习接收单位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二级学院和学校汇报。

4.指导学生写实习工作笔记及实习报告。

5.参加实习动员,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

6.实习结束后,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并向所在教研室、二级学院汇报。

第五章  学生实习守则

第十五条  努力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讲解,做好实习工作笔记,完成实习报告。

第十六条  虚心向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在工程技术人员的允许和指导下,认真操作,积极参加实习队和实习接收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  在实习指导教师的领导下,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第十八条  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定,遵守实习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

第十九条  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进入施工工地、车间(科室)应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运动短裤和拖鞋,保持宿舍场地的整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第六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条  对在实习中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成绩突出,为实习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经济效益的学生,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学校及实习接收单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