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拟复核专业
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材料自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 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批复》(冀学位〔2020〕1号)文件要求,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在疫情缓解后,视情况组织专家对我校及新增授权专业进校实地复核,为全面、周密、细致做好迎接省学位委员会专家组进校实地复核的准备工作,学校将在首批五个本科专业开展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材料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等5个拟接受复核的本科专业。
二、自查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3日
三、自查内容
1.专业评审支撑材料:检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材料是否能够支撑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内容;材料与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中的数据是否一致;各级目录是否规范、准确、一致,并与具体材料一一对应。
2.试卷:检查专业课试卷制卷、评阅、存档等环节是否符合校院试卷管理办法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参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检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计划和实施措施等);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过程)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质量、形式规范等。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组织人员根据检查范围进行全面自查,统计分析检查情况,研究解决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相关自查材料,撰写自查工作总结,并于9月13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及专业评审支撑材料目录,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
学校将在各学院自查工作基础上,视情况组织专业评审材料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