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开展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学校拟在本学期第一教学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问题,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实行系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系部在自查的同时,做好备查准备。校级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人员开展实地检查,了解和掌握期初全校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检查系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1.开课第一周,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领导和各系部领导要亲自组织人员深入课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学秩序。
2.各系部将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收齐归档、自行留存,并于9月10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联系人:孔德龙;电话:7587039。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组织教学检查小组,落实好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系部教学督导组要指导、参与期初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2.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做好总结和改进,总结应有数据及支撑材料。
3.学校教学检查组发现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后,要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发生严重问题个人和单位,将按学校规定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教师授课情况
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表安排教学;
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
教师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学生学习情况
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情况;
学生上课课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教学
设施
教室、桌椅、黑板、灯光、多媒体设施是否完好;
教学场所卫生是否整洁、教学设备、供电、教具的配套到位情况。
其他
以上之外其他情况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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