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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开展

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学校拟在本学期第一教学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问题,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实行系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系部在自查的同时,做好备查准备。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人员开展实地检查,了解和掌握期初全校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检查系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检查时间

1.开课第一周,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领导和各系部领导要亲自组织人员深入课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学秩序。

2.各系部将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收齐归档、自行留存并于910日前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联系人:孔德龙;电话:7587039。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组织教学检查小组,落实好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系部教学督导组要指导、参与期初教学检查各项工作。

2.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做好总结和改进,总结应有数据及支撑材料。

3.学校教学检查组发现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后,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各部门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发生严重问题个人和单位学校规定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情况记录

教师授课情况

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表安排教学;

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

教师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学生学习情况

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情况

学生上课课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教学

设施

教室、桌椅、黑板、灯光、多媒体设施是否完好;

教学场所卫生是否整洁、教学设备、供电、教具的配套到位情况

 

其他

以上之外其他情况

 

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