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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系(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加强系(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系(部、院)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校系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提升各环节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系(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以系(部、院)主任(院长)为组长的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

组长:主任(院长)

副组长:副主任(副院长)、副书记

成员:系教学督导员、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

领导小组根据学校部署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现主要教学环节全流程监控;注重教学信息收集、分析与反馈,注重整改落实与持续改进。

教研室是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基层组织,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组织本教研室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环节质量监控、整改落实与持续改进等工作。

二、履行教学质量监控责任

系(部、院)对本单位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过程监控。

(一)课堂教学主要监控教师是否严格按照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试行)》《教学工作规程(修订)》《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等制度文件实施教学。

(二)实践教学主要监控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是否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实施教学。

(三)课程考核主要监控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与管理、试卷评定与材料归档等是否严格按照学校《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等制度执行。

除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外,还需对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实施、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及实施、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质量、师德师风、学生学习及发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及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建议。

三、实施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

(一)开展常规及专项教学检查

在期初、期中、期末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含师生座谈会等),及时收集教学质量信息,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类问题,全面掌握教学运行情况。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开展教学文件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制订与执行、学生作业布置批阅、试卷命题与评阅、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专项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听课制度

1.干部听课。按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主要听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单位教师承担的本单位学生的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中主管教学副主任听课不少于10次。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填写干部听课记录表

2.督导听课。系(部、院)教学督导员的督导范围须涵盖本单位所有教师和给本单位授课的外聘及校内兼课教师。其中,校内兼课教师可按照所授课程开课部门或班级归属的系(部、院)确定二级督导单位。教学督导组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春季学期督导听课计划表(模板见附件)对本单位开设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进行督导。(部、院)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讲次,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填写督导听课记录表。高教研究中心将在学期中抽查各教学单位督导员听课情况。

3.同行听课。教研室要制定2026年春季学期同行听课计划表,确定每位教师(含校内兼课教师)听课任务;其中,每位教师(含校内兼课教师)听课不少于4次,被听课不少于2次2024—2025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听课不少于8次;听课范围包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各教学环节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填写同行听课记录表。教研室听课计划表至少包括听课教师、听课对象、拟听课程、拟听时间等,听课计划表应报系(部、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领导小组要在学期中抽查同行听课情况。

(三)加强校系两级督导协同联动

高教研究中心负责安排校级教学督导员重点联系的教学单位,实行一系两组、定点联系模式,每个教学单位配备2名校级教学督导员予以重点关注。校级教学督导员聚焦本学期重点督导任务,主要参与系(部、院)专项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等工作。各系(部、院)须明确专人与校级教学督导员常态化对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校系优势互补,切实提升整体教学质量监控实效。

(四)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作用

各系充分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落实、落细新修订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认真梳理、核实系教学信息员组长每2周报送的教学信息报告,关注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效果,对于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本学期至少召开1次座谈会,充分了解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诉求和意见建议,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一)系(部、院)及时分析研究监控过程中收集到的教学质量信息,研判在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持续跟踪其效果,形成教学质量闭环管理。

(二)对于学校层面教学检查、听课中发现教学质量问题,系(部、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将整改结果反馈至高教研究中心。高教研究中心将做好督促、跟踪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树立质量意识,常态化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各级听课及教学检查等工作中要关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等本学期重点教学工作。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等开课部门参照系(部、院)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系(部、院)依据开课情况,制定本学期督导组听课计划表。

(三)3月13日下班前,各系(部、院)将督导组听课计划表电子版发至高教研究中心信箱(hbsdzljk@163.com),纸质版签章后(正反打印1份)报高教研究中心审核(图书馆楼0929办公室),其他材料由系(部、院)存档备查。(督导、同行听课记录表可在高教研究中心网站下载,链接https://zjzx.hbwe.edu.cn/cyxz.htm

联系人:吉庆昌、张云;电话:7587039

附件:系(部、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计划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6年3月9日        


附件

2026年春季学期系(部、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计划表

序号

教学单位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上课班级

督导员1

督导员2

备注







 

 







 

 







 

 







 

 







 

 







 

 

说明:1.督导范围须涵盖本单位所有教师和给本单位授课的外聘及双肩挑教师。

2.每学期系(部、院)教学督导每人听课次数不少于20讲次

3.备注中填写本学期“重点关注对象”,并加强听课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