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定于第18教学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二、检查方式
期末教学检查以二级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高教研究中心组织人员抽查为辅。教学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高教研究中心主要针对期末考试和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情况
1.常规及专项教学检查
期初、期中、期末等节点是否开展常规教学检查,教学检查报告、教学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报告的撰写、归档及问题整改情况。本学期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落实及整改情况。
2.三级听课
系(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听课次数是否符合《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院字〔2021〕50号)规定,听课记录表填写及提交情况。
系(部、院)教学督导员督导范围是否涵盖本单位所有教师和给本单位授课的外聘及校内兼课教师,且每人听课不少于20次;听课记录表填写及提交情况。
教研室2026年春季学期同行听课计划表制定情况;每位教师(含校内兼课教师)听课与被听课次数、2024—2025学年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教师听课次数是否符合要求,听课范围能否涵盖开课单位各教学环节;听课记录表填写与提交情况等。
3.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收集与反馈
校、系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教学信息员报送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核实;基于本系教学信息员反馈及高教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通报》的整改与成效。
(二)期末考试安排与落实
考试课试题命制和试卷审批、考风考纪和考试组织管理情况;阅卷的严谨性、规范性,成绩的合理性、准确性、试卷分析的针对性及试卷存档管理的规范性等。
(三)实践教学
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1.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梳理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使检查能真正发挥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持续改进的作用。
2.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各项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组织检查组做好考试督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工作质量。
3.2026年7月9日前,教学单位提交本学期系(部、院)督导听课汇总表、同行听课汇总表(同行听课汇总表以系、部、院为单位汇总)、系(部、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期末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稿(签章)和电子稿,交至高教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弘文守正楼929室),邮箱:hbsdzljk@163.com。
联系人:张云;电话:7587039。
附件:1.系(部、院)督导组听课汇总表
2.系(部、院)同行教师互评听课汇总表
高教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5日
附件1
年 学期
系(部、院)督导组听课汇总表
序号
督导员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评价
系(部、院)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系(部、院)同行教师互评听课汇总表
听课教师
教研室
专业班级
说明:“教研室”指听课教师所在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