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定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包括:各教学单位对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转状况及教学管理工作自查,第十教学周线上线下教学情况检查, II类课程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部、院)自查及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转状况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包括教学运转平稳性、教学及教学管理规范性、教学文件规范性等方面;组织中层领导、系督导组成员通过线上线下巡课听课等形式,对第十教学周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针对上述自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理出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并于11月7日前将检查报告纸质版(盖本单位公章)送达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质量监控科(图书馆楼0929),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系(部)II类课程评估
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试行)》要求,本学期有II类课程评估工作安排的教学单位要组织做好II类课程评估工作,包括撰写及整理II类课程评估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组织安排考察评审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本单位II类课程评估考察评审工作安排(时间、人员、工作流程等)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学校检(抽)查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会同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对第十教学周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根据教学单位提交的II类课程评估考察评审工作安排,进行评估工作抽查。
四、其他
系(部、院)自查及检查工作联系人:杨海娇(7587039)
II类课程评估工作联系人:李阳(15633173358)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hbsdzljk@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