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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士学位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士学位评建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工作开学预案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评估及材料报送工作

学校原定的组织校外专家进校预评估,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月底前完成报送材料纸质版准备工作,包括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请示文件高等学校简况表专业简况表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拟成立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名单有关的各项教学、考核、管理文件。

二、工作形式

疫情防控期间,学士学位评建工作基本按照原定计划和进度开展。为确保教职工安全,工作推进以线上为主;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返校办公。

三、工作任务

1.根据假前自评报告专题会议上校领导要求,完成本阶段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修改、审核及定稿;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专业简况表修改、审核及定稿

(时间要求:2月18日;责任部门:迎评办、拟评估专业所在学院)

2.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校长汇报稿、院长汇报稿及相关PPT

(时间要求:2月23日;责任部门:迎评办、拟评估专业所在学院)

3.根据评估材料时间节点要求(一般材料时间节点为2019年12月31日教学相关材料时间节点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末),补充、整理、完善电子版材料,确保开学后一周内能够完成材料打印、归档、审核工作。

(时间要求:2月20日;责任部门:迎评办、拟评估专业所在学院)

4.编制学士学位评建知识问答,并传达到各相关单位、部门。

(时间要求:2月20日;责任部门:迎评办)

5.根据假前各评估专业提供的实验室名单,审核、完善评估专家考察路线,确定各相关实验室解说人员,并责其做好解说准备工作。

(时间要求:2月20日;责任部门: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

6.按照各教学单位要求,组织五个评估专业授课教师(含通识教育课教师)整理、完善所授课程教学文档材料及教师业务档案所需材料。

(时间要求:2月20日;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7.完成本阶段宣传片相关工作并提交筹备工作报告。

(时间要求:2月20日;责任部门:宣传部

8.编校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电子版,做好纸质版汇编印制前准备工作。

(时间要求:2月20日;责任部门:党政办

9.做好开学初学士学位评估材料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时间要求:2月23日;责任部门:迎评办)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