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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期间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期间

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冀学位〔2014〕7号)、《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冀学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对寒假期间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2021年学校新设置的12个本科专业

1.完成专业评审支撑材料整理、归档、备查以及专业汇报材料制作工作。

2.做好迎接省学位办专家组进校考察评审准备工作。

二、2022年上半年拟评审的5个本科专业

1.按照校领导、评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迎评工作推进会上的要求,修改、完善专业自评报告及简况表,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定稿后,于2022年1月6日前将两份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邮箱

监控中心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审核,并于1月20日前将审核意见反馈到专业。各专业及时研究、修改,经系主任审核后于2月15日前将修改稿电子版发至监控中心邮箱。

2.根据假前评审支撑材料检查反馈意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支撑材料,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完成材料归档、备查工作。

3.完成专业汇报PPT(7分钟)及相关文稿内部审核、定稿工作,并于2月15日前将PPT及文稿电子版发至监控中心邮箱。

4.做好开学后第二周校内自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申报2022年招生的3个本科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经济与金融、交通运输)

完成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起草及内部审核修改,以及所在系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编制工作,并于2月1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监控中心邮箱。

四、其他

1.校、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做好材料审核准备,并按时完成审核任务。

2.三个教学部做好开学后校内自评中听课、调阅试卷等环节迎评工作。

3.如假期期间省学位办下发批复或做出其他工作安排,监控中心将及时通知各单位。

4.假期评建工作联系人李俊霞(15832192279)、李阳(15633173358),监控中心电子信箱hbsdzljk@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12月24日